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交通运输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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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交通运输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全县交通发展战略、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编制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工作。
(三)综合分析、预测交通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组织协调道路、水路运输与其他运输方式
的衔接;组织实施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军事交通保障工作。
(四)培育、监督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规范市场体系布局,制定市场规划,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
(五)组织全县交通工程建设的立项,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交通工程建设的投标、招标等工作;负责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监督。
(六)负责全县公路布局规划;组织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公路产权。
(七)负责全县港航设施的规范、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水路客货运输、水路运输服务以及运输船舶检验、水上设施检验、
通信导航、船舶代理、货运代理、建港使用岸线的行业管理;负责水上交通安全、船员的培训和资格认定工作。
(八)负责全县道路旅客运输(含出租)、货物运输以及与道路运输相关的机动车维修、搬运装卸、运输服务业、机动车驾驶学校
和驾驶贾培训的行业管理;负责管理交通稽查工作。
(九)负责全县各项交通规费的征稽、管理;负责道路、桥梁通行费收费站(点)和稽查站规划、布局、报批,并负责其指导、管
理工作;负责全县交通建设项目的审核报批、审批、监督工作。
(十)组织指导交通行业人才预测教育、培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投资、价格、信贷和其他有关交通行业的经济政策和规定。
(十一)组织指导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对外合作和交流、智力引进等工作,管理涉外运输工作。
(十二)贯彻实施国家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全县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十三)负责全县交通战备工作,承办省、市、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下达的工作任务。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协调督查各科室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做好局各类会议的筹备工作,负责纪律编写纪要及其它有关文件;
三、负责起草局工作总结、报告、计划以及其它汇报材料;
四、做好局有关文件的审核、打印、登记、传阅、督查、立卷归档;
五、负责处理日常行政事务,搞好接待、安全、办公用品的购买和卫生工作;
六、负责局机关的车辆管理,并做好车辆的调度,油料发放和维修等工作;
七、负责局基本建设的计划、施工和水、电管理工作;
八、当好领导参谋和助手,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政工科
负责党团建设、干部考察、信访、任免、调配、奖惩、调资、职称、老干部、妇女、计划生育、劳资报表、组织、协调、指导企业管理,企业改革,安全生产,节能降耗,环境保护,抢险救灾等工作,制定全县交通行业教育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指导本系统职工教育和职工培训,负责交通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公路科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县乡公路的方针、政策、法令、标准、规范等各项规定和有关会议精神,负责拟定有关具体的办法和细则条例,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县乡公路和发展规划,年、季度计划的编制及管理制度,技术定额的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县县乡公路的修建、改造、养护工程的施工,贯彻上级技术政策,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先进经验,提高县乡公路的修建与养护工程的质量。
4、负责管理县乡公路养护队伍,加强技术业务培训,组织技术交流,搞好县乡公路修建,养护质量的检查评比及验收工作。
5、搞好县乡公路路政管理和文明路建设,创标准路段,搞好公路的绿化与美化,提高好路率,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6、搞好内业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抓好室内、外环境卫生,争创文明单位。
7、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
会计科
1、按照国家财务制定规定,严格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 支出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
2、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3、按照银行制度的规定,正确使用银行各种票据加强先进管理,做好结算工作。
4、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揭露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
5、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材料,遵守国家保管制度。
6、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同一切违法乱行为作斗争。
7、会计人员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搞好服务,做适应市场经济的参谋助手。
审计科
一、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局领导批示下对局和所属单位的财务计划、收支情况、预决算和各种资产、帐证、报表以及有关合同、资料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二、依法对局及属单位资产管理进行审核,对违反国家统一规定的收支进行制止和纠正。
三、对局所属承包合同,经营情况及经营成果和兑现情况依法进行内审监督。
四、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惊醒专案审计。
五、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向局领导提出处理建议,对遵守和维护财经法规,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奖励建设;
六、对阻挠和拒绝,破坏审计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报主要领导批准,采取封存帐册和冻结资产等必要的临时措施。
七、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客运管理办公室
一、宣传贯彻上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有关道路旅客运输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
二、协调、审查安排进站经营客运车辆的班次计划并监管实施。
三、监督汽车客运站及进站经营业户的经营行为,维护汽车客运站的正常经营秩序,调解站车双方经济纠纷,保障站车双方及旅客的合法权益。
四、指导汽车客运站的站务管理工作。
五、掌握了解旅客流量、流向情况,并对开辟客运线路,增加客运班次调处初审意见。
六、开展对客运经营业户和驾乘人员的文明竟因个、职业道德及安全行车教育,增强客运经营业户和驾乘人员遵纪守法观念,提高服务质量。
七、负责征收交通规费。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
运管所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根据管理的权限,审批公路运输、搬运装卸、汽车维修和运输服务业的开业、停业申请,核法经营许可证。
三、负责运输市场管理,维护好客货运输秩序。对运输服务质量,运输纪律及运输票证等进行监督和检查,调解和处理运输纠纷。
四、根据上级安排,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大宗物资的运输工作,做好战备救灾、抢险等物资运输的组织工作。
五、做好旅客、货物流量、流向的调查研究和预测,制定本县的交通行业发展规划。
六、负责公路运输业的单位发放、回收和管理。
七、掌握和提供公路运输情况,为上级制定发展规划和综合平衡工作提供依据,加强动力调控。
八、建立各类台帐,负责各类统计数字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九、负责征收交通规费、经费结算及代征税款等工作。
十、做好重点货源处理,协调好供运关系,打击制止非法运输和欺行霸市垄断货源的不法分子。
十一、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
维管所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汽车维修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汽车维修行业的管理,对维修服务的质量、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对汽车维修过程中出现的纠纷进行调解和处理。
三、掌握辖区内汽车维修行业的技术状况,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积极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标准,进一步提高汽车维修的水平和质量。
四、深入到维修业户中了解情况,指导工作,热情为业户提供服务,排忧解难。
五、建立各类台帐和车辆维修技术档案,负责各类统计数字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六、保护维修业户的合法权益,支持维修业户的合法经营,打击、制止欺行霸市、无证经营的违法 行为。
七、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清政廉洁,秉公办事,文明礼貌,爱岗敬业,树立良好的交通形象。
八、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