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务员

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山东公务员 >考试信息 >职能介绍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国土资源局职能介绍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国土资源局职能介绍

2012-08-24 09:08:34
查字典公务员网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国土资源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矿产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拟全县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经县人大常委会或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

(三)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四)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权属纠纷,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全县

土地、矿产违法案件。

(五)拟定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工作;组织实施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六)贯彻实施国家、省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实施土地确权、定级和登记等工作。

(七)拟定全县土地资源、土地市场管理和政府回收、收购、储备土地的管理办法;拟定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实施对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八)组织实施全县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负责土地评估报告的备案工作。

(九)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依照管理权限,负责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探矿权审查;依法办理探矿权保留延续,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申请;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负责矿产资源信息、地质资料汇交和资料档案管理;组织实施矿业权流转制度,管理矿业权市场;依法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

(十)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地貌景观;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负责建设项目地质环境可行性论证报告的审查;承办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申报事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省、市、县财政拨给的专项资金;按规定做好矿产资源、土地税费征收和使用的有关工作。

(十二)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对全县国土资源系统的业务培训;推进科学技术进步,推广科技新成果;组织开展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国土资源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局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文电、会务、督办、机要、保密、保卫、值班、接待、档案、信息、宣传、公文等工作;负责局政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日常工作。

(二)财务科

组织实施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负责编制全局行政、事业、基本建设的经营核算与决算及财务管理和物资供应等工作;承担由国家、省、市、县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承担国家规定的国土资源规费的收取、管理、划转工作。承办全局工作人员工资晋升、调整、及养老保险等各项工作。

(三)地矿科

依法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承担矿区范围划定、采矿登记发证和采矿权转让、延续的审查;审核开办矿产企业的立项报告;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负责矿产企业年度检查;承担地热、矿泉水等矿产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负责地质勘查行业、地质环境监督保护管理;承担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地质勘查成果管理工作;承办勘查登记和探矿权转让、保留、延续、变更申请的审查;组织全县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勘查资质。

(四)信息测绘科

负责全县基础测绘及县界线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县性或重大测绘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承担基础测绘成果的接收、存储、保密监管和使用审批工作;负责测量标志的监督管理;负责测绘活动的监督管理;承办组织提供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工作;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组织协调地理信息安全的监督管理;管理地图编制工作;建立、应用、维护及变更土地资源信息库;更新维护本局政务信息网。

(五)土地整理中心

为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供土地整理技术、土地整理工程规划设计、土地整理示范项目选择与运作、土地整理评估与咨询、土地整理信息服务。

(六)土地利用科

加强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高度垄断,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保证国有土地保值、增值;储备依法收回、收购、置换的土地,组织实施土地出让活动。

(七)信访室

依法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国土资源信访事项;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及有关部门交办、转办的国土资源信访事项,按时报结,答复信访人;承办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12336的接听、登记,并对重大信访举报线索会同执法监察机构组织查处。

(八)土地评估登记代理中心

为社会提供土地登记服务、服务社会各界;办理土地登记;代办相关纠纷手续;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办理土地评估业务。

(九)规划科

开展全县国土资源形势分析,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县宏观经济运行的研究;编制实施全县土地利用规划,承担建设用地项目预审工作;研究有关国土资源的区域、城乡统筹协调、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政策措施。

(十)监察科

保护耕地资源。维护社会稳定;查处土地、矿产、测绘等违法案件;调解土地纠纷。

(十一)服务大厅

业务受理初审、登记,组织业务科室进行业务会审,为企业和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十二)地籍科

统一管理城乡地籍工作;组织实施地籍管理、土地调查、动态监测、地籍调查和年度统计工作;承担调处土地权属纠纷事宜;承办土地使用权的抵押、转让登记,确定土地权属和土地登记发证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宅基地管理的相关文件制定;承办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审批、收回等资料的整理与报批;搞好有关农村宅基地法律法规的宣传,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队伍业务培训和指导。

(十三)耕保科

拟订耕地保护、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措施办法;承担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落实情况;拟定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土地征收征用安置补偿管理工作;承办报国务院、省、市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最新资讯

 热门

 相关资讯

 猜你喜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