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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教育局职能介绍

2012-07-31 01: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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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教育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教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措施,并监督执行。

(二)研究制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教育体制改革措施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进程,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三)统筹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

(四)统筹规划全区学校布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普通中小学、民办学校的设立、撤并、更名等事宜的报批或审批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及其管理的措施、规定;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编报区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建议方案,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教育事业费、基建投资和教育系统的专项经费;对教育经费实施审计监督。

(六)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规划、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学校的机构编制标准;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协同有关部门落实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

(七)指导全区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

(八)归口管理全区的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民办教育、社会力量办学、扫除青壮年文盲和社区教育工作。

(九)归口管理全区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制度改革工作。

(十)负责教育系统统计资料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规划、协调学校电化教育工作。

(十一)规划、指导学校的科研工作,推动教研成果转化工作。

(十二)负责本部门及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本部门机关事务管理及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全区教育工会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教育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根据上述职责,区教育局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信息、议案提案、安全保卫和会议组织及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研究制定全区教育发展与改革的总体规划和计划;负责全区教育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拟订;负责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普法教育和行政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教育体制、办学体制等综合改革的研究和试点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规划指导全区教育对外宣传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全区中小学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和稳定工作。

(二)政工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教育系统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和职称评定的政策规定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协助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加强区直学校的领导班子管理,负责区直学校副科级以下的中层干部的考察任命,负责区直学校党员发展及所有党务工作;负责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师范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校长和教师继续教育的规范性文件、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干部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骨干教师、教育专家和校长的培训等工作;综合管理全区语言文字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计划财务科

负责直属单位基建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基建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区直学校教职工的工资发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投资、教育经费管理和教育收费的规定,监测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编报区直学校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管理区直学校和直属单位的事业费和专项经费;负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四)普通教育科

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包括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工作,制定全区中小学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管理和指导中小学德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作;研究基础教育的综合改革,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负责中小学教材审定和课程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标准;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负责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指导中小学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外教育、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稳定工作。综合管理并协调全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拟订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评估标准及指导性教育教学文件;规划、协调并指导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教材建设工作,参与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和社会力量举办学校设置、撤并、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和社区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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