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外侨办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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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外侨办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外事、侨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归口管理全市执行国家、省对外政策的有关工作,统筹协调重要外事、侨务事项。
(二)围绕全市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侨务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三)审核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批的外事、侨务方面的有关文件;承办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和邀请外国人来访的审核、审批和申报工作,按权限办理护照和签证事宜。(四)贯彻执行国家对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因公赴香港、澳门人员的审核、审批和申报工作,按权限办理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和签注。
(五)组织接待来我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华侨华人;统筹安排市级领导的外事、侨务活动。
(六)负责检查全市因公出国团组和人员在国外活动情况,定期综合全市因公出国和邀请外国人来访情况,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主管部门报告。
(七)牵头协调处理涉外案(事)件及涉外突发事件;协助我驻外领事机构处理境外领事保护案(事)件;处理或协助有关单位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八)管理全市与外国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报批事宜;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九)管理来我市采访的外国记者,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采访活动的安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涉外教育工作;根据中央、省及主管机关的文件和材料,向各部门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与对外表态口径;参与审核我市重要涉外报道和有关文稿。
(十)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海外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对华侨华人的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对台工作的统一部署,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
(十一)调查研究引进华侨华人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推动涉外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
(十二)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事项的审核、审批和报批工作,并对捐赠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三)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华侨华人合法权益维护工作;承办归侨侨眷身份审查认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华人、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负责华侨回国定居安置工作;负责全市归侨侨眷的信访工作和扶贫救济工作。
(十四)负责对全市外事、侨务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外事、侨务政策和纪律教育及业务培训,指导有关部门的外国专家管理及出国培训工作。
(十五)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违反外事纪律问题的处理意见。
(十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涉及我省边界事务及边境地区、口岸的涉外工作。
(十七)承担市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东营市外侨办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秘书科
组织协调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办机关文电、信息、宣传、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督查、接待、会务、行政复议、政务公开、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及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外事侨务干部和涉外人员培训工作;组织接待应邀来我市访问的重要外宾和华侨华人。
(二)涉外管理科(领事科与其合署)
负责监督检查全市贯彻执行国家、省对外方针政策和外事法律、法规情况,草拟全市有关外事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市级领导出访的具体报批事宜;在授权范围内,审批全市科级以下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和赴港澳的有关事宜;审核全市处级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和赴港澳有关事宜;按权限办理全市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通行证)、签证(签注);草拟市级领导因公临时出国(境)年度计划并办理报批事宜;负责出国人员的外事纪律教育,负责检查出国人员在国外的活动情况,定期综合全市因公出国和邀请外国人来访情况;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违反外事纪律问题的处理意见;承办市属国有企业和市内民营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有关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市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邀请外国现职副部(省)级以下人员来访的有关审核、审批工作,办理签证通知函电;承办邀请外国现职副部(省)级以上人员来访的具体报批事宜;牵头协调处理涉外案(事)件及涉外突发事件;协助我驻外领事机构处理境外领事保护案(事)件;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外国专家管理及出国培训工作;办理市内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有关领事认证事宜;管理来我市采访的外国记者,参与审核重要涉外报道稿件;负责我市重要外事侨务活动的礼宾礼仪工作;承担邀请外国驻华使节来访报批工作;负责在我市举办的国际会议的审核工作;负责涉外礼宾规范、指导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涉及我省边界事务及边境地区、口岸的涉外工作。
(三)侨政科(经济联络科与其合署)
负责监督检查全市贯彻执行国家、省侨务法律、法规情况;草拟全市有关侨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维护归侨侨眷、华侨华人合法权益的具体协调工作,依法保护华侨、港澳同胞在东营投资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服务侨资企业活动,促进侨资企业发展;承担协调涉侨经济等投诉的具体工作;承办华侨回国定居安置工作;承办归侨侨眷的身份审查认定工作;协调指导对归侨侨眷的扶贫、救济工作和侨务信访工作;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物资和款项的审核、审批和申报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协调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资办学工作;承办归侨及其子女、华侨子女考生身份审查认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华人、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统筹协调重大涉外、涉侨活动的宣传工作,调查研究海外侨情,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络联谊和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群众性涉外教育工作;向各部门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口径;联系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的传播媒介、文化社团及华文教育机构,开展友好交流工作;调查研究引进华侨华人资金、技术、人才工作情况,提出政策建议;负责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承担UNIDO黄河三角洲项目执行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国际交流科
贯彻执行中央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各项方针政策,调查研究有关情况,掌握其形势及政策动向,向上级提出建议;管理我市与外国友好城市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工作,办理对外结好的报批事宜;开展与友好城市和国际组织的合作和交流;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负责友好城市间的多边交流与合作;指导有关部门、单位的外事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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