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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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负责处理群众对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的来信来访,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2.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评估;制定全市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进行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3.组织计划生育工作及有关人口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协同有关部门制订计划生育科学研究规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综合管理,指导县、乡两级计划生育服务站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开展;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组织开展科学研究、新技术推广和生殖保健服务;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人口素质、优化出生婴儿性别结构工作;指导和监督计划生育药具发放。
5.制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6.协同有关部门管理指导全市城市计划生育工作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7.编制市财政拨付的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检查指导全市计划生育系统事业经费的管理使用;编制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管理直属单位财产和国有资产。
8.指导全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组织计划生育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9.加强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战略性、前瞻性研究,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10.增加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促进生殖健康产业发展职能。
11.指导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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