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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章丘分局职能介绍

2012-07-05 0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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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章丘分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依法组织管理辖区内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依法核定注册单位的名称,核定、批准、办法有关证照;开展企业年检;依法对辖区内各类企业进行日常监管,查处违反企业注册管理法规的行为。

3、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监督管理租赁柜台经营活动、商品展销会和粮食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

4、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插住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5、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6、依法组织管理经纪人、经济机构。

7、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推行合同示范文本,见证合同,调解合同纠纷;组织查处违法合同案件,打击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组织管理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活动。

8、依法对广告和广告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户外广告进行登记管理;组织查处违法广告。

9、负责商标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案件、假冒商标案件、商标非法代理案件及其他商标违法案件,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推荐著名商标;监督管理商标印制,承担商标印制单位和注册商标的验证工作;管理辖区内注册商标、未注册商标、特殊标志和商标使用许可行为;监督和指导商标民间社团组织的工作。

10、依法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11、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局的人事、财务、国有资产、装备、基建等工作;负责本剧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

12、承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章丘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协助分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行政、文秘、机要、保密、档案、统计、宣传、安全保卫、会议组织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分局机关及其所属单位的后勤服务工作。

电话:83310972

人事政工科:负责分局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分局系统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组织推动基层体制改革和规范化管理;负责分局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分局系统的表彰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对外业务交流与合作。

电话:83310968

纪检监察室:

一、加强系统干部廉政纪律教育,协助局党委宣传和加强系统党风 廉政建设;

二、对全局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工商行政管理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监督系统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督办局党委及局长办公会的各项重大决策和部署;

四、对系统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洁勤政、履行职责情况和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处理系统违规违纪行为;

五、抓好行政效能监察,提高机关效能,全面推进形象建设;

六、督办和落实全方位目标管理工作,对重点工作目标进行督促检查、运行控制和总结考核等;

七、受理对本局机关及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上访和举报,及时调查取证,并妥善处理;

八、履行《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及时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83317689

法制科:负责分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工作;承办或参与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法制宣传、培训工作;指导分局系统的法制工作。

电话:83316441

财务装备科: 组织实施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编制汇总和执行分局系统财务预算,汇总财务决算;统一管理分局系统各项经费、装备、基建、国有资产及行政性收费和罚款票据;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装备、基建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对分局系统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实施内部审计;指导本市系统的财务、装备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电话:83310703

市场合同科:依法组织管理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负责登记注册各类有形市场;组织指导租赁柜台经营活动、商品展销会和粮食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及对市场进行专项治理;指导本市系统的市场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推行合同示范文本,调解合同纠纷,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办理抵押物登记;监管拍卖活动;指导本市系统的合同监管工作。

电话:83314065

商标广告科:负责章丘市商标工作;组织推荐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依法监管商标印制行为;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违法案件;管理辖区内特殊标志;指导和监督商标代理、商标评估机构以及商标民间社团组织的工作;负责全市广告发布及其他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管;依法审批广告经营单位并核发《广告经营许可证》;按照管理权限审查广告内容,进行户外广告登记,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基层商标广告管理工作。

电话:83314654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挥、调度全3.15投诉举报网络的运行,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

电话:12315 83316852

企业注册局:组织管理企业注册,核定注册单位的名称,审定、批准、颁发管辖范围内的各类企业(包括授权登记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证照并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反企业登记注册管理法规的行为;根据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授权,负责驻济省属企业的日常管理;指导本市系统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及监督管理工作。

电话:83212315

公平交易局: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等经济违法案件;直销监管;指导本系统公平交易执法办案工作。

电话:83314369

工商所职责:

1、负责办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歇业登记及个体工商户验照、贴花等工作,建立和管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依法收取各种规费。

2、负责本辖区内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巡查回访工作,依法指导、服务和规范管理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

3、负责企业设立、变更的初审和本辖区内商标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申请和使用注册商标,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假冒、侵权行为。

4、负责办理店招广告登记管理,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店堂广告等商业广告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广告经营和广告宣传中违法、违章行为。

5、依法查处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好守合同、重信用评选活动。

6、开展对市场的巡查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经营资格和交易活动,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7、受理本辖区内消费者、经营者的投诉,制止不正当竞争和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查处违法违章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8、指导本辖区内个体劳动者分会、消费者委员会分会和各市场服务管理小组的工作。

9、负责扶持本辖区内经营主体,促进特区经济发展。保护合法经营,取缔无照经营,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10、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咨询活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职责。

12、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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