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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职能介绍

2012-10-16 04:10:09
查字典公务员网

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职能介绍:

(一)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政策、规章,部署、指导全市公安工作。

(二) 主管全市各类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破和禁毒、缉毒、反偷渡等工作,协调跨地区和涉外案件的侦破。

(三) 依法监督指导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保卫组织的建设。

(四) 主管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和居民身份证以及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组织协调对重、特大治安事件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五) 主管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预审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六) 负责、指导全市因私出入境管理工作。

(七) 指导全市消防管理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八) 负责全市边海防治安管理和内河水上治安管理。

(九) 主管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和安全监察工作。

(十) 主管全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处理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组织实施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等,负责海曙、江东、江北三区的交通管理工作。

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政治部

为市公安局党委主管公安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和负责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的行政职能部门,下辖干部处、警务处、教育训练处、宣传处。

纪委

1、协助局党委牵头、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2、掌握了解党员民警遵纪守法情况,经常对党员民警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法律法规政纪警纪教育;

3、受理群众对党员民警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民警违反党纪政纪警纪的案件;

4、受理党员民警不服党纪政纪警纪处分决定的申诉。

警务督察支队

主要职责是负责实施对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督察。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

办公室

负责掌握公安工作情况,协助局领导组织实施全局业务工作,承担公安调研工作、统计、机要、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公安重要会议会务、公安外事、接待工作;管理、督促查处群众来信来访和控告申诉。

后勤处

1、负责编制市局机关公安经费预算和经费管理工作。

2、负责市局机关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

3、负责市局装备规划和建设。

4、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车辆、枪支弹药、警械器材、警用被装物资订购、调拨、管理工作。

5、负责市局基建项目的规划、立项和建设工作,指导市局独立核算单位的基建工作。

6、负责市局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工作。

7、负责市局机关车辆、行政事务保障工作。

8、负责指导全市公安各项后勤管理工作。

9、负责抓好后勤处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

10、承办落实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审计处

依法审计公安机关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

科技通信管理局

研究制订、组织实施全市公安信息化发展规划工作。

110接处警中心

规划建设和管理全市公安110报警指挥系统,指挥调度全市110接处警,协调处理紧急警务。

经济文化保卫支队

1、重点单位内部安全监管;

2、金融机构营业场所行政许可;

3、重点工程安全监管。

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指导或直接侦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部分侵财性等犯罪案件。

治安支队

负责指导全市治安管理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掌握全市社会治安动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全市治安管理的政策规章;配合指导全市治安系统民警队伍建设和岗位教育训练工作;研究、指导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工作;研究、指导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剧毒等危险物品涉及公共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指导枪支警械管理工作;研究、指导公安派出所工作和群众性治安防范工作;指导并办理全市公安机关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管理,维护公共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秩序,协助指导处置突发性、群体性治安事件处置; 研究、指导保安服务业管理及技术防范工作;研究、指导户政和流动人口、工作对象、公民身份证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办理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工作。

刑事侦查支队

指导刑事侦查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况以及组织、协调或直接侦办重大、特大刑事案件。

监所管理支队

1、全市监管场所业务指导及考核;

2、全市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减刑把关。

市看守所

承担海曙、江东、江北三区犯罪嫌疑人和看守所服刑罪犯的羁押、管教改造任务。

收容教育所

是公安机关依法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法律和道德教育、组织参加劳动生产以及进行性病检查、治疗的行政强制教育场所。

出入境管理局

依法办理公民因私出国、赴港澳台探亲、旅游、留学、定居的审批和外国人及华侨、港澳台同胞的有关签证和居留证、临时居留证、暂住证等事宜,依法查处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

边防支队

本市沿海边防辖区及海上治安管理。

消防局

防火、灭火、抢险救援。

巡(特)警支队

负责指导全市公安巡特警队伍业务建设,指导、组织和参与指挥突发性治安事件处置和重大治安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经常性的治安巡逻等工作。

交通警察局

指导、监督、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形势,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以及负责对驾驶牌证的管理工作。

禁毒支队

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侦破毒品犯罪案件,缉拿贩毒、吸毒、制毒及种植毒品植株嫌疑人员。

法制支队

负责规划、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工作,实施内部执法监督,承办本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水上分局

负责实施打击本市水上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处置水上突发事件,管理水上船民户口,对各类船只实施治安管理。

交通治安分局

负责维护公交线路、站台及公交、长途和出租车客运的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抢劫、扒窃、车匪路霸等违法犯罪活动。

机场分局

1、负责栎社国际机场空防安全;

2、负责辖区内的治安管理工作,及时受理和处置群众提供的各类线索和报警求助,对辖区范围内的暂住人口进行管理,对辖区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进行查处;

3、负责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对辖区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5、对发生在辖区内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6、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的审验、制发与管理;

7、飞行区巡视管理及飞行区机动车辆驾驶证、行驶证的发放和年度审验;

8、办理要客礼遇和免检对象的免检手续。

机场分局

1、负责栎社国际机场空防安全;

2、负责辖区内的治安管理工作,及时受理和处置群众提供的各类线索和报警求助,对辖区范围内的暂住人口进行管理,对辖区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进行查处;

3、负责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对辖区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5、对发生在辖区内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6、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的审验、制发与管理;

7、飞行区巡视管理及飞行区机动车辆驾驶证、行驶证的发放和年度审验;

8、办理要客礼遇和免检对象的免检手续。

东钱湖分局

负责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治安行政管理、刑事执法和各项警务工作。

高新区分局

负责高新区的治安行政管理、刑事执法和各项警务工作。

大榭分局

负责大榭开发区的治安行政管理、刑事执法和各项警务工作。

警察学校

1、在职民警警衔晋升培训;

2、初任民警培训;

3、相关专业业务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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