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农业资源开发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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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农业资源开发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业资源开发项目管理和农业规划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区农业资源开发项目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
2、负责全区农业后备资源调查,编制开发具体规划。建立开发项目库;编制和审批开发计划。
3、负责检查国家、省、市立项的农业资源项目执行情况,对竣工项目按工作规程组织验收。
4、负责全区农业资源开发项目的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统计工作,搞好全区开发项目系统管理和信息工作。负责农业资源开发项目的科技推广和应用以及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项目乡镇和单位的业务工作。
5、根据有关规定,协助财政部门做好农业资源开发项目的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农业资源项目的招商引资、技术合作和外资项目建设的日常工作。
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给的其它各项工作。
宿豫区农业资源开发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主要职能
一、负责办公室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
二、负责抓好文秘、档案、信息、信访、财会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三、组织收集、整理、报送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四、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五、负责审核拟定的公文和本局公文的拟办、核稿工作;
六、负责督办、检查贯彻落实有关工作任务的执行情况;
七、负责局机关公务员的录用、考核、调配、交流、奖惩、退休和培训等工作;承办干部职务任免和局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八、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局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和接待工作;
九、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负责制订本局安全保卫、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保密等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开发计划管理股主要职能
一、及时向局领导提出年度土地治理、项目建设、开发重点等方面工作的总体建议;
二、组织编制全区农业资源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根据要求拟定县级上报的国家、省、市农业资源开发项目计划并建立项目库;
四、组织实施和管理已经立项的农业资源开发项目和汇总综合上报工作;
五、指导项目乡镇和单位的相关业务;
六、协助财政部门做好全区农业开发项目的资金管理工作;
七、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区农业资源开发资金安排使用;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开发试验站主要职能
一、在分管领导的安排下,具体组织做好协调、协助各有关乡镇搞好准备立项的勘察设计(农业开发中的水利、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等)、预算、决算等;
二、在局党组和主要领导的领导下,具体抓好项目的建设进度、质量、档案建设等,保证建设项目通过政府和上级部门验收;
三、抓好农业开发示范区、农业开发实验区的建设,引进新农业技术,加大农业开发中大科技含量,提高农业开发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
四、按照局里要求,提出论证项目,争取外来资金用于我区农业开发建设,做好外来资金的使用和资金报账回补事项。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