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崇左市交通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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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崇左市交通局职能介绍:
第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交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提出全市交通行政立法项目建议,根据市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交通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
第二,制定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第三,负责全市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项目的管理并监督实施;组织公路、港航、水路基础设施的维护;负责公路路政、道路和水路运政管理工作以及交通信息、通讯的行业管理。
第四,负责监督和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第五,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管理,包括出租汽车、营业性客货运输站(场)、港口、码头、汽车租赁业、旅游旅客运输、汽车、摩托车维修市场、车辆清洗、船舶修造、搬运装卸、机动车辆检测站、汽车驾驶学校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第六,负责制定全市交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实施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第七,负责全市摩托车、农拖养路费、道路运输和水上运输管理费等交通规费的征收、稽查和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收费道路的行业管理工作。
第八,指导交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加强交通行业职工教育、管理。
第九,负责行业涉外工作。负责道路、水路国际运输业务管理和协调工作,指导行业利用外资工作;管理公路、水路交通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开展国际交通经济技术使用合作与交流。
第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交通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局机关设7个职能科室,挂靠1个交通战备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