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贵港市广播电视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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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贵港市广播电视局职能介绍: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市政府及国家广电总局,自治区广电局在新闻宣传,广播电视文艺宣传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直接领导和管理贵港人民广播电台,贵港市电视台,对广播电视节目审查把关,把握好舆论导向。
(二)组织和指导全市性的广播电视宣传制定本行政区域广播电视事业的展规划,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广播电视事业建设促进广播电视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广播电视台(站)建立,撤销的审核和申报工作以及本行政区域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市电台,电视台节目信号的传输和覆盖。
(五)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广播节目的收录转播事务,根据中央、自治区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有关规定,管理音像事业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
(六)领导和协调全市广播电视系统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及应用,做好广播电视网建设,维护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七)负责本行政区域广播电视法规,规章的制订和上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其他广播电视管理工作。
(八)研究和推进广播电视系统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按照广播电视事业发展需要,有计划地培养各种专业人才。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