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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工商联职能介绍

2012-10-29 1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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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工商联职能介绍:

(一)参与党和国家有关大政方针及本市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重大问题的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对有关非公有制经济的立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有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规定的讨论研究。

(二)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帮助、引导、教育他们爱国、敬业、守法,培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的积极分子队伍,协助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三)参与政府相关的经济活动,与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会员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税收进行检查和监督;协助做好民营科技企业申报评定和科技项目的推荐,开展民营企业的质量监督;牵头管理会员企业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考试、评审和初次认定等工作,并纳入当地人事(财政)部门统一组织。

(四)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依法维护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合法权益,接受他们的投诉和法律咨询,协助会员企业处理经济纠纷,参与经济仲裁。

(五)为会员提供信息、咨询、培训及人才交流、人事代理等服务。组织会员企业举办和参加各类经贸活动,参加国内外考察,帮助会员企业拓展市场,为会员企业办理产品产地证明书,为会员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人员申办户口和出国(境)进行商务活动出具证明、申办证照等。

(六)加强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以及世界各国工商社团和工商界人士的联系,推动经贸合作和技术交流,协助政府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等。

(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非公有制会员企业党建工作。

(八)负责管理行业商会、同业公会;指导本市各级商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指导私营企业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和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社团组织。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工商联交办的其他任务。

广东省东莞市工商联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本会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草拟重要文件;负责人事、文秘、调研、督办、宣传、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会务、财务、信访、接待、行政、老干、保卫、医疗、计划生育和社会保险等工作;负责镇(街)商会秘书的培训;负责机关工作人员及工商联会员出国(境)政审及因私证照的办理;为会员企业符合条件的人员申办户口出具证明;负责督办党组决定事项;负责机关并指导会员企业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纪检督察工作;负责机关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工、青、妇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和非公有制经济信息工作等。

联系电话:0769-22383791

传真:0769-22383792

(二)会员部

指导镇(街)商会领导班子建设和组织建设;联系和指导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社团组织;负责建立和实施与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联系制度,建立和管理会员数据库;建立重点会员企业档案;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政治安排提出意见,负责本会领导班子人选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出任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省工商联执委、常委等职务人选的初步推荐和审核工作;负责出任本会常委、执委人选的考察、推荐工作;负责会员的维权工作,协助会员企业处理经济纠纷,参与经济仲裁;负责组织会员开展光彩事业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等。

联系电话:0769-22388630

传真:0769-22334013

(三)联络部

负责本会机关和指导镇(街)商会的涉外工作;负责联系外商投资企业、留学生回国创办企业及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工商社团、工商经济界人士,开展民间交流和对外经贸合作,协助政府做好引进工作;负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培训工作;做好会员企业的宣传推介工作,为会员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负责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会员企业生产经营及财务、税收等的检查、督察;负责经济技术的咨询服务,引导民间投资,组织会员企业开展经贸活动;牵头管理会员企业人员会计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考试、评审和初次认定工作及人才交流、人事代理;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民营科技企业的申报、评定和科技项目的推荐以及民营企业的技术监督工作;为会员企业办理产品产地证明。

联系电话:0769-22388610

传真:0769-22383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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