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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清远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职能介绍

2012-09-13 0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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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清远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和口岸管理的政策、法规,拟订我市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我市对外经济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我市年度吸收外资、进出口指导性计划,分析国际经贸形势和我市进出口状况,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等宏观调控建议;贯彻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推行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方式;规范外贸流通秩序。

(三)负责办理我市企业的进出口经营资格备案登记及转报工作;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国(境)外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我市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的核准、转报工作;指导和监督境内外各种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和招商活动等,并制定赴境外举办上述活动的管理办法。

(四)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对外技术贸易、服务贸易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政策和管理办法;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际招标,协调管理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

(五)负责我市经济贸易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六)宏观指导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市人民政府报送有关动态;参与拟订和贯彻实施我市外商投资管理办法;参与制订我市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按市管权限,负责限额以内国家规定不需综合平衡管理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登记备案与合同、章程审批工作;依照有关规定,核准或核报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核准或转报市管权限或省管权限的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检查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工作。

(七)宣传介绍我市投资环境及优惠政策,负责组织、开展、指导全市的招商引资工作;跟踪落实招商引资项目,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投资优惠政策,参与界定招商引资有功人员,拟订奖励方案;收集有关信息、数据和统计资料、汇总编制统计报表,定期向市人民政府和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报送有关招商引资动态,并提出有关建议。

(八)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加工贸易的政策和管理办法;依照有关规定核准属市管理权限的加工贸易业务,宏观指导加工贸易工作;检查监督加工贸易企业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分析加工贸易发展情况,定期向市人民政府和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报送有关动态。

(九)负责我市对外经济合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有关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市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核报我市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我市对外合作项目执行情况;负责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派的审批。

(十)负责拟订我市口岸建设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我市口岸开设、关闭、调整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我市口岸的综合管理、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共建文明口岸活动,协助有关部门检查处理口岸重大涉外事件和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十一)管理和联系下属事业单位,指导外经贸行业的商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工作。(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广东省清远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主要职能:

负责拟订局机关工作制度、督促检查局机关年度工作计划的贯彻落实;组织起草重要综合性文件;负责局综合性会议的组织、记录工作,督办会议决定事项;负责组织、联系、协调有关调研活动、对外交流活动,并做好相应计划安;负责文秘、新闻报道、对外宣传、政务、外经贸信息建设、文印、行政档案、机要保密、接待、安全生产、保卫、消防、车辆管理等机关日常政务、事务工作和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相关的法律事务;负责办理市人大、政协的议案、建议和提案;负责联系、协调外经贸行业商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人事科主要职能

负责《国家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负责局机关因公出国(境)人员报批工作,负责出国护照、通行证管理;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医疗保险、社会保险、人事档案管理;负责干部培训、普法、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协助局党组抓好班子建设、干部管理,负责干部考核、考察、任免、呈报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宣传、政治思想工作、纪检、监察和信访工作;负责各种职称资格的审查、考试和报批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日常管理工作,协助离退休党支部开展工作;协调指导下属国有外经贸企业的转制、改革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会、共青团、妇女、关心下一代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计划财务科主要职能

负责局机关内部财务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涉及外经贸的外汇、财税、信贷、价格、保险等政策和规章;参与外贸出口退税的协调工作;负责制定我市外经贸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进出口指导性计划;负责外贸业务统计及分析,负责对外贸易宏观运行状况的预测、监测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并针对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制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对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口岸专项资金、业务资金、基建投资等专项资金,并负责审核企业申请资料、监督检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时总结上报;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财会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对外贸易科主要职能(加挂清远市进出口公平贸易局、清远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牌子)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对外贸易的政策、法规,负责外经贸流通秩序的相关调查和听证工作,提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建议;负责拟订我市各类商品进出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向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报送有关动态和建议;分析国际经贸形势和我市进出口状况,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等宏观调控性建议。贯彻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外贸流通秩序。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产业损害、贸易壁垒、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规章;负责推进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的实施。指导和监督赴国(境)内外举办展销会、洽谈会事项;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我市企业参加境内的对外贸易交易会、展览会等;负责组织制定我市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境外)市场规划,研究并推广电子商务等各种新型贸易方式;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和相关中介组织开展与进出口公平贸易有关的宣传、培训和咨询;负责协调促进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指导外经贸仓储等物流行业管理;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转报工作;按权限核报企业申请国家限制类货物的进出口经营资格;负责部分纺织品出口临时许可证的审核、管理工作,负责纺织品服装出口情况的跟踪管理;贯彻落实促进机电产品出口的政策措施,协调、管理大型和成套设备出口项目;负责机电出口产品技术更新改造和研发等项目申报、验收和管理的组织工作,调整和优化出口机电产品结构,推动出口机电产品生产体系的建设;负责我市进口机电产品的进口管理,办理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的审核转报工作;负责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出口商品质量、品牌及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外资和加工贸易科主要职能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外商投资及加工贸易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参与制订本市外商投资及有关加工贸易和技术贸易的政策、法规,拟定我市发展外商投资、加工贸易和技术贸易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按管理权限,负责限额以内国家规定不需综合平衡管理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登记备案与合同、章程的审批;负责审批或转报国家规定限额的外商投资项目的设立及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负责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受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及意见反馈,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属市管理权限的加工贸易或转报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的加工贸易合同的审批、审核;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年检工作;指导、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涉及国家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进出口商品计划的报批、管理、组织实施以及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核准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的发放,协助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的确认和考核,核准并发放《确认证书》;负责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和来料加工企业粤港澳自货自运直通厂车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吸收外资、加工贸易业务统计工作、信息化工作以及外资、加工贸易联网监管的推广与运行管理,汇编分析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发展以及加工贸易发展情况,定期向市人民政府和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报送有关动态并提出有关建议;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外商投资促进科主要职能

负责研究外商投资的趋势和全市吸收外资的总体情况,参与拟订本市吸收外资和改善投资环境的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和管理规章,参与有关调研活动;负责协调和指导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建立相关机制和体系,指导驻外招商机构的工作;宣传介绍我市投资环境及优惠政策,跟踪落实招商引资项目,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投资优惠政策,参与界定招商引资有功人员,拟订奖励方案;参与组织制订招商计划,编制投资指南和招商目录等;负责组织投资促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网上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与境外投资促进机构的联系交流,参与组织实施重大招商计划;参与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外经贸洽谈、招商引资、外商投资考察等重大活动;负责对境外国家和地区投资发展趋势进行动态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对外开展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的建议与方案;负责组织制订和实施开发区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开发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发区投资环境评价,审核需报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的论证;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对外经济合作科主要职能

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走出去战略,宏观指导和管理对外投资、境外加工贸易和研发、境外资源开发、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服务贸易出口等对外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业务,参与有关调研活动;负责组织实施对外经济合作、对外援助的法律法规和发展战略、规划;负责指导境外市场开发,规范经营秩序;负责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核报我市在境外投资设立企业和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负责境外设立企业(机构)以及派出人员的核报与宏观管理工作;负责对赴敏感国家(地区)的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服务贸易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统计工作和境外投资联合年检及综合绩效评审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对外经济合作业务和对外援助有关重大事项;负责协调管理技术、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和技术引进工作,负责科技兴贸以及专项资金的申报、资料审核和跟踪管理;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口岸科主要职能

代表市人民政府行使口岸管理职能,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口岸管理条例,负责拟订我市口岸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负责组织我市口岸建设和技术改造等配套工作的实施;负责陆路、水路口岸的开设、关闭及调整的论证、审核并报批;负责口岸备考现场的管理和口岸设施的维护;负责协调口岸各查验单位和各经营企业的关系;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港澳出入境车辆、船舶进行宏观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口岸业务调研和口岸业务统计;负责对口岸广域网进行管理和维护;负责共建文明口岸活动的组织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投资促进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掌握招商引资的新动态。收集国内外招商引资的相关信息,为制定吸引外商投资的产业导向和有关政策提供有关材料,为市政府提供招商引资的决策依据。

2、协助对外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为有意在我市投资的企业提供政策、法律、信息咨询,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的全过程、全方位的跟踪、协调、服务工作。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和签约,协助重大项目的报批,建立重大项目的汇总和定期通报制度。

3、协助全市对外招商引资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策划、组织全市综合性、专项性招商引资和宣传推介活动。

4、协助宣传、推介我市投资环境及优惠政策。组织编制全市招商引资目录、投资指南等宣传推介资料,建立、更新和完善招商项目库。

5、负责与国内外投资者及工商组织、中介机构建立广泛联系和合作;开展以商引商、中介招商。

6、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业务的受理和协调处理工作

7、开展招商引资项目从立项申报到审批全过程的代办服务,以及开展有关的业务代办服务工作。

8、承办省投资促进局和市外经贸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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