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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公安局职能介绍

2012-08-27 04:08:03
查字典公务员网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公安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署全区公安工作并指导、参与和检查落实。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调整、掌握、分析、研究、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区委,区管委会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负责区公安局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对公安消防大队、边防大队的建设、领导和协调管理工作。

(四)指导、参与对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有关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参与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以及突发事件的侦破、处置;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五)负责出入境管理工作、边防管理工作和外国人在大亚湾境内居留、旅行等有关管理工作。

(六)管理、指导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和参与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工作;负责对劳动与教养案件的审批工作;指导基层治保组织建设和对保安行业的管理。

(八)指导、参与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检查监督。

(九)指导、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管理内保组织和经警队伍的建设。

(十)指导、管理看守所、拘留所,确保监所的安全。

(十一)组织实施对来大亚湾区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中央和省、市在大亚湾区召开的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管理工作。

(十三)指导、检查督促下属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督办和查处公安民警队伍违纪案件。

(十四)指导森林公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管委会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公安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执法勤务机构(8个)

1、指挥中心(副科级,加挂办公室牌子)

工作职责:负责传达上级公安机关和区公安局的指示、指令,组织、指挥、协调,指导处置突发性的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受理110报警、社会救助和投诉以及无线通讯系统的指挥调度;负责收集掌握全区公安工作情况、全面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研判敌情、社情和社会治安状况;负责公安对外公共关系工作;起草综合性、指导性的文件、报告,审核以区局名义下发的公文;负责全局公安业务数字统计、保密、机要通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总值班室工作;组织全区公安科研工作,负责公安科技工作的规划;协助组织公安科技成果的鉴定、评价、交流和推广。指挥中心内设秘书股、指挥调度股(对外称110报警服务台,加挂区公安局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牌子)、调研宣传股等3个股,均为正股级建制。

联系电话:0752-5577000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科级)

工作职责:负责政治侦察工作;搜集、掌握境内外各种情报信息,分析研究敌情和社会政治动向;组织、协助、参与侦查和处置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组织、参与、查处、打击和取缔反动会道门、非法组织、邪教组织、非法刊物和境外敌对组织的各种渗透破坏活动;监督和指导文物保护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制止境外人员非法拍摄和收集情报资料;承办国家安全部门交办的工作,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内设2个中队:一中队(办公室、网络情报分析室、国内安全保卫、宗教、文化保卫)、二中队(反邪教、境外调研),均为正股级建制。

联系电话:0752-5576400转85221

3、刑事侦查大队(副科级)

工作职责:负责指导和参与全区刑事侦察工作;收集、掌握、分析、研究各种刑事犯罪情况和资料;协调指挥和直接参与处置严重暴力性案件和需要直接办理的重特大案件;组织实施对案件、人犯的通报、通缉和追捕工作;负责组织和参与缉毒、禁毒、反黑、反恐的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区刑事技术工作,参与对大要案件的勘验等侦查工作。

刑事警察大队内设7个队(室):办公室、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五中队、六中队。

联系电话:0752-5573535

4、交通警察大队(副科级,加挂公路巡逻民警大队牌子)

负责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对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对机动车辆安全检查和驾驶员的考核及机动车驾驶员牌证的发放和管理;负责道路交通设施的规划和树立交通标志等工作。交通警察大队内设6个股(室、队):办公室、违法处理办公室、宣传设施股、交管股(加挂侦查中队牌子)、车管股、机动巡逻中队;大队下设4个辖区中队:惠澳中队、澳头中队、霞涌中队、西区中队,均为正股级建制。

联系电话:0752-582119

5、治安管理大队(副科级,加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

工作职责:负责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参与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和查处治

安案件,组织、协调、参与对重大治安案件、事故的处置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实施对来大亚湾区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指导、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金融系统、文化系统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经济民警的管理工作;负责枪械、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剧毒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和公安基层管理;管理特种行业;查禁违禁物品,预防犯罪,查处黄、赌案件,了解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协助基层调解查处治安案件和治安事件,指导基层治保会组织建设和保安行业的管理工作;发动人民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工作;协助工商、文化、食品卫生、技术监督部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工作;负责户政和出入境管理工作。治安大队内设6个队(室):办公室、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户政管理)、五中队(出入境管理),均为正股级建制。

联系电话:0752-5578484

6、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科级)

工作职责:负责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收集、掌握全区有关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实施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妨碍公司和企业管理秩序,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伪、变造货币和出售、使用假币等犯罪情况;负责侦查各类经济案件和相关业务建设。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内设2个中队:一中队和二中队,均为正股级建制。

联系电话:0752-5576400转85266

7、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副科级)

工作职责:规划、指导全区公安信息通信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有线综合通信网、微波综合通信网、公安信息网络、无线通信系统的建设和维护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电视电话会议线路系统的管理工作;负责党政机关金融管理等重点单位网络管理工作;负责网吧安全审核和日常网络安全检查工作;负责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信息服务单位,互联网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和备案工作;负责计算机安全保护等级管理工作;负责计算机病毒疫情的防范和消除工作;搜集、汇总、分析编发国际互联网信息动态;负责侦查针对和利用信息网络违法犯罪的案件;负责有关计算机和互联网犯罪的案件的勘查取证工作。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内设2个中队:一中队(信通中队)、二中队,均为正股级建制。

联系电话:0752-5576400转85168

8、巡逻警察大队(副科级)

工作职责:负责全区巡逻警卫工作;参与处置全区各类大型的纠纷、械斗、上访、请愿、闹事等重大突发事件;负责大型群众活动的安全保卫;协助参与各类案件的缉捕追逃行动。巡警大队内设5个队(室):办公室、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特警中队,均为正股级建制。

联系电话:0752-5577077

(二)综合管理机构

9、政治工作办公室(副科级)

工作职责:负责全区公安队伍的组织、思想、文化、纪律作风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公安机关机构编制、录用民警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的人事、劳资、福利及全区公安警衔、警察证审核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推荐工作;负责在职民警的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团建设、妇女、计划生育、拥军优属以及全区公安民警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752-5579177

10、监督室(副科级,加挂纪委、监察室、审计室、督察大队牌子)

工作职责:负责公安系统的监察、纪检、审计、督察工作;抓好公安机关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指定监察对象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纪律、命令、指令的情况;受理公安民警的控告和申诉;负责查处局属各单位民警违纪案件;负责局属各单位三项治理和警务公开工作及廉政卷宗工作;组织实施《公安机关督察条例》,指导、协调、参与警务督察工作,实施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工作;监督检查各单位罚没款和行政收费的执行情况;负责对直属单位领导离岗前的财务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0752-5576400转85256

11、法制室(副科级,加挂区公安局行政复议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牌子)

工作职责:负责法制工作;组织、指导、参与公安法制宣传与咨询、执法监督、检查;指导、管理、承办劳动教养、收容教养犯罪少年案件审批;负责对各类案件的嫌疑人所采取的强制措施进行审核;指导、承担公安行政复议诉讼和信访工作。

联系电话:0752-5576400转85238

12、警务保障室(副科级)

工作职责:负责计划、调拨、发放全局警服和下拨的警用器材装备;管理区局机关和监督派出所的基建、房产、国有固定资产;负责局机关车辆管理和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公安业务经费、特费,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财务工作;统一管理局机关各项经费;负责局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752-5576400转85251

(三)监管场所和派出机构

监管场所

1、看守所(副科级,加挂拘留所牌子)

工作职责:负责对在押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监规、道德、形势和劳动教育;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在押人员的日常生活,做好防病治病工作;确保监所安全,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留所服刑人员进行监管和改造;指导驻所武警中队的执勤业务;负责被裁决的违反治安行政管理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工作;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被拘留人员进行法制、道德教育。

联系电话:0752-5570997

派出机构

公安局派出机构8个,包括澳头、妈庙、惠州港、南边灶、西区、新西、霞涌、风田等8个派出所,均为副科级建制。

工作职责:各派出所负责传达、贯彻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指令;协助和参与本辖区的治安管理;组织和参与开展辖区内的各项治安防范工作和以治保会为主体的群防群治工作;协助、参与辖区内的案件侦查、事件查处、纠纷调解工作;负责落实本辖区的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包括户口管理、出租屋管理等);负责辖区公民因私出境和办理边防证审查工作以及协助做好进入本地的外国人管理工作;收集、掌握和分析研究本地的治安形势及敌情和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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