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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北咸宁市民政局招聘3人公告

2017-01-09 05:01:31
查字典公务员网

因业务发展需要,咸宁市兴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岗位条件

1、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2、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3、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4、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以后出生);

5、有社会工作师资格证者优先。

(二)聘用及待遇

1、本次招聘的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与咸宁市兴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一经聘用,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由用工单位统一管理。

2、招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共同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工资待遇为2800元/月左右(包含:社保、交通补助、误餐补助等)。 

4、用工单位: 咸宁市民政局(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35号)

5、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9日至1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现场报名双休日除外,网络报名全天24小时正常开通)

2、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在咸宁市温泉长安大道286号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307室,报名时需随身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照片二张。

②网络报名:可在网上自行完成简历表,附带本人身份证、相应学历证书及户籍证明扫描件,照片清晰,发送到QQ邮箱599086345@qq.com。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资本资料进行资格审核。

(三)组织笔试、面试

笔试时间:2017年1月17日

面试时间:2017年1月18日

笔试、面试地点:咸宁市民政局二楼会议室

分以下二种情况:

1、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职位人数10倍(含10倍)的,先组织笔试,笔试成绩按由高到低排序,以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再组织面试(按笔试成绩30% 面试成绩70%计入总成绩)。

2、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职位人数3倍的,招聘程序中止。

(四)体检:根据成绩,以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通过笔试、面试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咸宁市兴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潘蓓

咨询电话:0715-823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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