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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热点:警惕以教育为名的暴力魅影

2012-10-29 10: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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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媒体报道,长春市民李先生反映,他的孩子在课外班学书法,作业差147个字没写完,老师就罚其每个字写1000遍,得写14.7万字,赶上一本小说的字数了。孩子上午进校,下午1点还没放学,李先生电话询问,方知他一直在写字。李先生赶紧来到学校,向老师赔礼道歉,保证孩子以后按时按量完成作业,这才把孩子领走。

严厉,似乎就是中国传统教育的一种常态。脍炙人口的《三字经》里,就有这样的一句话: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尽管说严师出高徒,但是动辄对一个小学生罚抄14.7万字,显然远远超出了严的边界,某些课外班老师的所作所为,已变为不近人情、严重伤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野蛮体罚了。

甭说小小孩童,就是一个成年人,让他一口气写上几个小时的字试试,如果手不伤、肩不酸、腰不疼,这才算真的怪事。教育的力量在于春风化雨,通过表扬、批评、示范、引导等各种手段,向孩子们传授知识、引领其养成良好的习惯和行为方式。教育的对象是人,是具有判断力和丰富情感、有着模仿能力的孩子,如果对其频频施以疾风暴雨,这种带着暴力烙印的不仅有可能伤害孩子,还会在他们心灵深处植入暴力的种子。

回望逝去的童年,体罚成为不少人记忆中的疼痛联合国儿童暴力全球调研项目曾在北京、广东、陕西、湖北、浙江、黑龙江六省市大中专学生中,采取回顾16岁前人生经历的形式,展开儿童暴力问题的专项调查,数据表明,69.8%的人曾在小学受到过老师的体罚,在初中受到体罚的比例则为31%。上述调查结果,不仅令国外专家吃惊,也引起了国内教育工作者的反思:除了体罚,我们能不能用其他更为柔性、更加人性化的方式,来实施人的教育。

教鞭是学海里的指路灯,不是用来打学生的;粉笔是书山里的铺路石,不具有飞标飞石的攻击功能;作业本是孩子们求知操练的田地,它也不能被当成惩罚的井田阡陌被某些人视为教育秘笈的棍棒教育法,演绎出不少人间悲剧,是该得到淘汰了。

《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行政处罚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制度,早将禁止体罚固化为刚性的制度要求,对于罚写14.7万字这样逾越正常人负担、有可能造成伤害的体罚措施,家长和学生都有理由拒绝,而地方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也不能坐视不管。

针对具体的教育语境和特定的施教对象,适度体罚是一种具有针对性的教育形式。即便是在美国的法律中,校园体罚的实施,也有固定的程序和操作方式、完善的申报及评估要求。我们的法律和制度设计,恰恰缺少对体罚行为合理边界的认定,缺少对过度体罚行为的可操作性惩戒,这才衍生出对学生罚抄14.7万字的荒唐。这种荒唐也提醒人们,中国式体罚不能仅用教不严,师之惰来解读,也要装上法律的栅栏,完善对未成年人生命权、健康权和精神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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