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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北省面向北京大学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

2017-02-27 07:02:39
查字典公务员网

根据湖北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工作的通知》(鄂组通〔2017〕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面向北京大学定向选调一批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北京大学2017年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和定向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遵纪守法。

2、学习成绩优良,发展潜力大。

3、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

4、勤奋敬业,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安心基层工作。

5、作风正派,品行良好,群众观念强。

6、身体健康。

7、应届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8、应届本科生应在2017年7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应在2017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位。

9、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学校三好学生,录用时优先考虑。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1、报考申请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仔细查阅《2017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下载并填写《2017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由院系党组织盖章后交至新太阳学生中心216室,电子版《报名登记表》发送至pku_xds@126.com。

学校就业指导部门汇总院系推荐情况,核实有关材料,研究确定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2、网上报名

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3月1日9:00至3月7日17:00期间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与上交照片一致)。报名时,必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填报志愿时,选择定向招录北京大学应届毕业生的Y01职位,并在《2017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的报考地区一栏中,填写上自己意向分配的湖北省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以及其他市(州)的名称。

3、网上资格审核

湖北省委组织部按照报考职位相关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进一步确认有关资格、条件。

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同时进行报名确认。

4、报送书面报名材料

通过网上资格审核人员于3月10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纸质报名材料报送湖北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需要报送材料为:《2017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

同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以及学校三好学生证书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需经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5、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3月14日9:00至3月17日17:00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6、组织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均在武汉进行。其中笔试时间为2017年3月18日,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间一天,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面试时间为2017年4月13日至16日,具体事项请提前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

7、组织考察

以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最后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人选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湖北省相关市(州)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主要了解人选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德才表现、获得的奖励以及本人意愿等情况。

8、确定拟选调人选。湖北省相关市(州)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比选择优,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报湖北省委组织部备案同意。

9、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拟选调人选进行体检,由于考生体检阶段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缺额的,进行一次性递补。

10、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湖北省相关市(州)委组织部与选调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及时办理录用手续并组织岗前培训。

四、有关政策

1、定向招录的选调生,根据个人意向可以分配到湖北省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的县以下单位工作,也可以分配到湖北省其他市(州)的县以下单位工作。在基层工作满两年、经考核合格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德才表现情况,可以定向遴选到省、市直部门工作。

2、选调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3、对于录用的定向招录选调生,湖北省委组织部进行跟踪管理,湖北省相关市(州)委组织部直接管理,对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优先列入上一职级后备干部名单。

4、报考人员免缴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被录用为湖北省选调生,到岗报到后,可由市(州)据实报销其往来湖北参加选调生考试相关交通费用。

提醒注意:近期湖北省相关市(州)会到学校进行选调生宣传推介活动,有意向报考人员可现场将经学校就业部门初审合格的纸质报名材料提交市(州)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同时进行网上报名。

热忱欢迎广大优秀学子踊跃报名。具体事项请与湖北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或拟报考市(州)委组织部联系。湖北省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27-87232356;市州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见湖北人事考试网《2017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附件1。

原标题:湖北省2017年面向北京大学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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