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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辅助服务聘员公告

2010-07-16 11:07:40
查字典公务员网

一、 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 聘岗位为日常业务前台辅助工作岗位,招聘3名, 其中:

1、顺德管理部日常业务前台辅助工作岗位,人数1名。

2、其它管理部(南海、高明或三水)日常业务前台 辅助工作岗位,人数1名。

3、贷款审批管理辅助工作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顺德管理部日常业务前台辅助工作岗位和其它管理部日常业务前台辅助工作岗位要求为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贷款审批管理辅助工作岗位要求为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具有二年或以上工作经历。

3、本市户口,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时间截止2010年10月30日。

4、岗位要求:

(1)愿意履行政府聘用人员义务;

(2)保密意识强,有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为人诚实、勤奋,有责任心。

(3)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及良好的沟通能力。

三、聘用方式

录用后,签订聘用合 同,合同期限一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胜任工作者,合同期满后,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聘用合同。

四、招聘程序

1、报名(资格审查)时间:7月19日至7月20日, 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报名地点:佛山市住 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佛山市百花广场23楼)

2、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要求,打印好报名表及填上相关情况,持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和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1张 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由市府办人事科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

3、考试事项

(1)笔试:考查应试者对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及公文写作方面的知识。

(2)面试:依笔试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主要考查应试者表达能力、处理问题力。

(3)面试结束后,按操作考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 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 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以确保聘用人员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 素质。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五、招聘管理及薪酬

拟招聘人员报市人事 局批准后,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

政府聘用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04]124号)和《关于印发佛山市招考政府聘用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佛人字[2004]103号)文件规定,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确定的辅助服务聘用人员签订《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合同书》, 并办理相关手续。首次聘用期为1年,试用期2个 月。薪酬为:大专月薪2000元,本科月薪2200元。试用期薪酬按月平均薪酬的80%标准计发。

附件: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辅助聘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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