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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市发展计划研究所招聘规划编制人才公告

2010-08-15 01:08:41
查字典公务员网

一、招聘人数与条件

招聘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有经济或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规划工作经验,具体参与过区县以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与成果报告起草工作,有较强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政策实证分析和文字组织能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5年8月31日后出生)。

二、招聘范围:汕头市区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2010年8月16日到8月18日。

2、报名地点:汕头市海滨路市委大院内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人事科。

3、报名方式:应聘者填写《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亲自送上简历的方式向应聘部门提交应聘材料(报名表格在汕头人才网下载)。

3.报名须提供材料:

(1)《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报名时须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

(3)专业技术业绩证明。包括个人著作与论文、科研项目立项证明、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应岗位要求的证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直接参与的规划研究成果报告。

四、考试方式

(一)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参加招聘的人数比例不超过1:5的只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参加招聘的人数比例超过1:5的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笔试加面试组织考试的,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汕头人才网www.strc.com.cn、汕头人事网www.strs.gov.cn及本局网站www.stdp.gov.cn上公布。应聘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起3个工作日内,在汕头人才网、汕头人事网上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查分登记表》,送考试组织单位申请查分。每个应聘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和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计划和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举止仪表等。以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可根据进入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确定面试人数。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二)笔试和面试由汕头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结构按《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要求组织。

五、聘用及待遇

(一)以综合成绩高低为序,按录取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人选由本局组织到市、区(县)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二)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三)公示期间,局人事科、监察室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

(四)公示期满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或不服从分配的,是否进行递补,由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确定。

(六)如招聘的岗位无合格人员报名或经考试考核无合格者,这一岗位此次不聘用人员。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汕头市海滨路市委大院内6号楼人事科

邮政编码:515036

联系电话:0754-88271480(人事科)

监督电话:0754-88281201(监察室)

0754-88179804(市人社局人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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