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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能介绍

2012-08-17 0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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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同有关部门制定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的具体办法,并指导、监督实施,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2、研究全市人口发展战略,对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战略性、前瞻性进行分析研究,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3、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发展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学研究规划。

4、根据省、赣州市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编制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草案,制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草案;负责人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人口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全市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5、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6、落实国家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奖励扶助制度,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惠民政策与计生优惠政策的衔接,督促各乡(镇、街道)落实市政府制定的对计划生育家庭各项优惠政策的职责;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做好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切实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工作、生活、生产中的实际困难。

7、加强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

8、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指导全市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规划与规范,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

9、依法对国家免费的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编制分配计划并管理,对计划生育避孕药具进行质量监督。

10、制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对基层人口和计生公共服务网络进行管理、指导、监督,做好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指导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12、负责城市的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江西省南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设9个职能科室:

1、秘书科

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资料、政务信息、督办、保密、保卫、接待等机关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对外联系并协助领导做好机关内部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委机关财务具体工作;汇总、编报系统财务计划和报表,管理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安排有关基础建设项目的支出。

2、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对全市计划生育对象进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解答。对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对策;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案件的调查工作;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有关方面对人口性别比问题开展综合治理。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

3、发展规划科

对全市人口发展战略进行研究,组织对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战略性、前瞻性研究;编制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规范;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估;负责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统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参与分析研究全市人口统计数据,发布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信息。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对全市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4、宣传教育科

研究、制订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规范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品的管理;负责协调、联络各部门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工作。规划、组织和评估计划生育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出生人口实名制登记、汇总和上报工作;协同卫生部门共同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

5、科学技术科

负责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独生子女病残儿鉴定;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计划的管理,指导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规划与规范,开展优生优育服务工作;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节育手术并发症的预防;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

6、基层工作科

负责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网络建设及村、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调查了解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形势,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各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负责计划生育三结合富民工程的推广及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7、流动人口管理科

负责农村和城市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全市各级计生部门及组织、协调其他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进行管理和服务;草拟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检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对流出人口和流入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协调、指导、检查和管理我市与外省(县、市、区)计生部门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合作的具体工作;协调、查处违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的行为;协调处理本市范围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辖权的争议。

8、市直机关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市直单位干部、职工、下岗人员、空挂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分析研究城区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真正纳入社区的管理和服务体系。

9、计划生育稽查大队

负责查办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和事,检查督促乡(镇、街道)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过程中,严格依照法规程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程序。

10、奖励扶助科

贯彻国家关于人口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省、赣州市和市有关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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