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公务员

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云南公务员 >考试信息 >职能介绍 >云南省规划建设局职能介绍

云南省规划建设局职能介绍

2012-07-03 04:07:52
查字典公务员网

云南省规划建设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国家、省、州规划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抗震恢复建设、建筑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住房制度改革、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风景名胜区和城镇园林绿化及建筑市场管理的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管理县级城镇项目投资计划和建设资金。

(二)负责全县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城市景观、城市测量和城市雕塑工作;指导村镇规划的实施管理;负责村镇规划的审查报批;管理城市规划建设档案;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

(三)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工作,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负责贯彻执行建设项目评价方法、经济参数、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建设预算定额等计价依据;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管理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及执(从)业人员的资质和资格;负责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招标标底、承包合同价、工程结算价等的审查;对造价纠纷进行行政调解和技术鉴定。

(四)负责综合管理全县建筑活动;负责工程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及建筑装饰装修企业资质审查报批工作;负责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建筑装饰装修市场及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对电梯、建筑门窗、太阳能热水器的生产安装、维修进行行业管理。

(五)负责指导和规范全县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参与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组织限额以上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查及施工图设计审查;负责指导全县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六)负责县城建设和指导村镇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县城供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城建监察、城市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负责全县风景名胜区的资源调查、申报列级、规划、保护以及审查报批、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和风景名胜区内生物多样性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和小城镇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及试点镇的报批。

(七)负责全县住宅和房地产行业管理;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指导和规范房地产市场;主管全县房屋产权产籍工作;指导全县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以及全县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管理全县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及施工;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抗震防灾规划;负责对原有房屋抗震性能鉴定及抗震加固工作。参与震灾经济损失评估;负责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县抗震防震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组办公室、县市政管理领导组办公室、县小城镇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县建设工程招标领导组办公室、县城乡规划审查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规划建设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更多信息请登陆查字典公务员教育 云南查字典公务员教育公务员考试网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最新资讯

 热门

 相关资讯

 猜你喜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