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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咸阳市永寿县监察局职能介绍

2012-10-12 1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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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咸阳市永寿县监察局职能介绍:

一、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市、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郭建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四、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意见;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组织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五、负责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对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制度的典型案件会同有关室进行查处。

六、履行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职责,负责综合分析全县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情况,提出纠正普遍性、倾向性不正之风的工作意见;指导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的纠正专项治理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纠风工作的检查活动及典型问题的查处,对严重不正之风案件进行查处;负责村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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