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港航管理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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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港航管理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协助水路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全市水路交通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经市政府批准后,监督执行;
(二)参与编制全市水运发展战略和港口、航道、航运发展规划,提出港口区域界线方案,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全市港埠经营的监督管理和港口建设、保护;
(四)负责水路运输管理工作。审批并管理营业性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港口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放经营许可证;管理水路运输票据和单证,组织实施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运输;
(五)负责地方航道及航道设施的管理养护和建设。审批与通航有关的拦河、跨河、临时建筑物的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拟定航道技术等级;组织航道建设计划的实施;负责发布内河航道通告;
(六)负责地方港航监督和船舶检验工作。包括船舶设计图纸审批、船舶检验发证、船员培训考试发证、防止船舶污染长江水域、船舶修造业行业管理、水上安全管理、水上船舶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负责水路交通规费的征收、稽查、上解、使用、管理;
(八)维护水路交通市场秩序,调解纠纷;按委托权限依法查处违反水路交通法规的行为;
(九)指导县市港航管理及港航监督工作;
(十)指导全市港航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职责;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湖北省宜昌市港航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党委办公室
二、办公室
三、计划财务科
四、港务运输管理科
五、工程科技科
六、航政科
七、规费征稽科
八、监察审计科
九、老干部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