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昌江县老干部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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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制订或参与制订全市老干部工作的有关具体规定和办法。
2、负责全市老干部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协调各涉老部门和单位,共同做好老干部工作。
3、负责做好老干部的安置、管理和服务工作,按照政策规定,办理老干部的各项安置手续(含异地安置),办理或协调办理有关证件。
4、负责协调涉老部门单位抓好老干部党支部的建设工作。
5、负责管理指导市老年大学、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干休所和关工委办公室的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全市涉老部门的老干部工作,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协调离休干部两费的落实。
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老干部的医疗保健和药费报销工作。
8、独立或会同有关部门办好市老干部门诊,为老干部开展医疗保健服务。
9、指导各部门、各单位组织老干部在政治、经济和其他领域中发挥作用。
10、负责指导去世老干部的善后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有关丧葬事宜。
11、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老干部开展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各种活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娱乐的、健身的等)。
12、负责组织、联系老干部的学习考察,红色旅游,有益的沟通与交流等活动。
1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宜。
14、负责收集、整理、保管老干部工作有关资料档案,开展老干部工作信息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