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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拟录取硕士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2016-04-08 1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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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拟录取硕士提交材料注意事项12016考研复试交流群:198561567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拟录取硕士提交材料注意事项2

一、 请贵单位的人事、组织或政工部门负责人,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精神,填写该同志的《现实表现复审表》(请就该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的现实表现、工作、学习、科研能力及外语水平等方面作说明),并签名,加盖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组织或政工部门公章。

二、 《现实表现复审表》填写说明

1、应届本科毕业生交给辅导员或主管学生工作的党组织部门填写

2、往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或组织)部门填写

3、5月10日前寄送到达我院

三、 寄送时间及材料(以收到时间为准):

1、非应届生: 将调档函交给档案部门办理调档手续,5月10日前须将考生人事档案、人事关系连同《现实表现复审表》等资料一起寄来;

2、应届生:

(1)将调档函交给所在院校档案部门

(2)5月10日前先寄《现实表现复审表》;7月15日前再寄送毕业登记表等学籍资料及全部人事档案材料。

3.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现实表现复审表》寄达我单位,逾期将不能按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 中山大学的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补充说明:

1、中山大学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都不需领取调档函,不需调档。

2、中山大学外院系的拟录取考生:需提交《现实表现复审表》;

所有化学与化学工程本院的拟录取考生的《现实表现复审表》学工部将联系本科辅导员统一办理,不需个人再单独办理提交。

五、 未被我校录取者,我校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负责将其全部人事档案退还。

六、 寄送地点: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丰盛堂A104 研究生工作部

邮政编码:510275

七、 请各考生提前加入2016级化院新生群451761706,加群的时候务必填写专业和真实姓名,届时任何通知会在新生群生进行发布,请留意。如有任何疑问,欢迎各考生在群上提出,我们会及时回复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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