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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平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0-08-18 10:08:48
查字典公务员网

根据《平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规程》,平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苏州市户籍;

3、年龄为30-40周岁(即1970年8月1日至1980年8月1日期间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见职位简介表);

6、符合事业单位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25日(9:0011:30)

报名地点:苏州市平江区人力资源市场(皮市街228号二楼)

2、报名时间:2010年8月28日(9:0011:30)

报名地点:苏州市人才市场服务大厅摊位号L31(干将西路288号)

报考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出示原件,交复印件。

(二)收费

经现场资格验证合格后,考生填写报名表,并交纳笔试费100元/人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两张,办理报名手续。进入面试人员另交纳面试费100元/人。

(三)考试

1、笔试

达到1:3开考比例的,组织笔试。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面试及成绩计算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3倍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并采取抽签形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不设合格分数线。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所有应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记载在《面试成绩汇总表》上,并由主考官和考场监督人员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按用人单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1、体检承办单位由平江区人社局指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从考试最终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3、因体检、考察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4、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招聘单位内部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取和聘用的手续。

三、纪律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考工作自始至终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四、本简章由平江区政府办公室、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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