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档案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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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档案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馆以及其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四、组织并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保护、档案教育、档案宣传以及档案干部的培训工作;
五、收集和接收本馆管理范围内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六、对所保存的档案进行科学的整理和保管;
七、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提供服务;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档案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协助局(馆)领导处理局(馆)日常政务,承办局(馆)领导交办的事宜;负责局(馆)人事劳资、文秘、档案、印刷管理、信息传递、统计、综合治理、信访、保密、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馆)行政会议的组织、接待工作;负责后勤服务及其它社会公共事务等工作;负责局(馆)固定资产、财务经费的使用管理;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协调内外部工作关系;负责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事务。
综合法规科
负责组织贯彻实施《档案法》及档案工作有关配套法规,定期、不定期地对《档案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会同有关部门审理、查处违反《档案法》的案件;负责档案工作宣传、信息报导、调研、文字综合、综合情况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计划、档案专业教育中、长期发展计划、档案科研事业发展计划;负责全市档案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和档案人员专业岗位考核工作。
管理编研科
负责对档案资料的收集、接收、整理、鉴定、统计、编目、检索工作,丰富馆藏;对革命历史档案和建国后档案及资料实行科学管理、安全保管、提供利用;按社会需求和有关规定,做好档案信息的开放利用工作;负责对馆藏旧政权档案系统化整理、科学保管及向社会提供档案信息资料,负责档案史科编纂工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和各项事业服务;负责对馆藏档案进破损褪迹档案的修复工作。
业务指导科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负责草拟分管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度及工作标准;
三、配合有关科室做好档案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
四、对全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的宏观指导、监督检查和目标考评认定工作;
五、对全市农村档案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依法监督检查、指导、目标考评认定工作;
六、建立档案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更新维护;
七、负责重大活动、重点项目及各类专门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八、负责协调组织各基层单位档案工作经验、作法的总结、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