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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畜牧业管理局职能介绍

2012-09-03 04: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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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畜牧业管理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牧业行业(畜牧、兽医、兽药、防疫、检疫、饲料、草原、畜产品加工等)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划(计划)等;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和行业政策;编制全县牧业行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牧业行业国家、省、市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拟定并组织实施地方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2)负责牧业行业管理;指导全县牧业产业化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协调指导牧业重点龙头企业建设与发展;协调牧业发展行业搭建牧业产业发展平台;负责牧业信息和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组织牧业重大项目论证、立项、申报、实施工作。

(3)负责畜禽品种引进和品种改良工作;制定并实施品种改良计划;依法管理种畜禽生产、经营;审核并发放《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组织新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搞好牧业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

(4)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计划;监督和管理全县动物防疫、检疫、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兽药生产经营以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责审核、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

(5)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和其他兽医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审批、发放《执业兽医资格证》、《兽医经营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负责兽医实验室、生物品安全管理。

(6)依法管理和保护全县林下草场

(草地)资源,按照生态建设与保护的要求合理开发利用;指导退耕还林、还草工作,负责草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7)贯彻落实国家发展饲料工业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全县饲料工业中长期发展计划;负责饲料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和生产经营;负责审核、发放《饲料经营许可证》和质量监管工作。

(8)负责组织牧业行业科研和推广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承担专业技术及养殖技术人员培训工作。

(9)对本县动物卫生监督、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畜产品质量安全、牧业技术推广及草原饲料等工作负有组织、领导、行政管理和监督管理职责。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畜牧业管理局内设机构介绍:

办公室 人秘科 党办 审计财务科 产业发展科 兽医药政科 鹿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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