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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济源市商务局职能介绍

2012-07-23 09: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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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济源市商务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全市相应的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研究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全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全市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五)承担组织实施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执行国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研究拟定我市反垄断相关政策,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承担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领域中的相关反垄断调查和取证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利用外资的中长期规划,依法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指导市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执行国家有关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依法核准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十二)执行国家经贸政策,贯彻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承担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对我市经济技术合作的有关管理事务,管理外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市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经贸政策,组织全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开展经贸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三)研究对外开放相关政策和推进开放带动主战略实施的长效机制,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及需求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和运行情况预警机制,受理外商、台商、港澳商投资企业及投资各方的投诉和建议,依法处理投诉案件。

(十四)组织、申报并指导以济源市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类大型经贸交易会、洽谈会、展销会等商贸活动。

(十五)负责全市驻境外商务机构的队伍建设、人员选派和管理;指导全市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济源市商务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拟订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新闻发布、安全保卫、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市经贸团组出国(境)任务批件管理工作;拟订全市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进出口预警、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检测体系建设;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及需求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和运行情况预警机制,规划并实施外商投资企业信息网站管理;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及网站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全市内外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并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利用境内外资金的相关政策和课题研究工作;研究分析市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形势,提出健全现代市场体系的综合政策建议;贯彻落实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方面的法律、法规、条约;承办全市重大经贸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案的研究与协调工作;参与起草全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方面的地方性规章草案;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三)规划财务科。编报全市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申报管理和争取国家和省有关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外事经费、行政经费、援外经费、基建投资等;负责机关财务工作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监督;负责全市出口退税的稽核工作;负责监管局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四)对外贸易科(济源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指导、协调全市商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境内外对口的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执行省有关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拟订促进服务出口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技术进出口管理、服务贸易促进和贸易统计工作;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协调国外对全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市内案件涉及产业损害的调查起诉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承担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领域中的相关反垄断调查和取证工作;指导市内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实施进出口许可证的上报和审核工作;负责进出口经营权的备案登记工作,拟订相关管理办法;负责全市出口企业参加境内外大型经贸合作洽谈与产品展销、展示;负责管理技术、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和技术引导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执行国家高技术产品出口目录和禁止、限制进出口目录;负责国家有关扶持高技术出口资金和项目的争取。

(五)对内贸易科(市场体系建设科)。规范市场体系建设;推进流通标准化;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全市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贯彻国家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肉类、食糖、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酒类流通的相关工作和蚕丝绸协调工作。

(六)招商引资科。负责全市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制定全市对外开放长远规划、相关政策和措施;研究推进开放带动主战略实施的长效机制;做好对外开放相关政策和课题研究工作;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并上报动态和建议,参与拟订利用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负责组织筛选、发布吸引外商投资项目,建立招商项目库;指导全市招商网络的建设;组织全市重大对外招商活动,指导全市行业招商、专业招商和委托代理招商活动;负责全市投资环境考评、招商引资目标制定、检查、考核及对外开放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外商投资促进管理科。督促检查对外开放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外商投资环境治理工作,解决对外开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受理外商、台商、港澳商投资企业及投资各方的投诉和建议,依法处理投诉案件;管理全市外商、外来投资工作;负责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和限额以下国家规定由市级商务部门审批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合同、章程及变更;负责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外商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核上报工作;督促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情况并协调解决发生的问题;指导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鼓励类项目的确认工作;负责外商、外来投资统计和统计分析工作。

(八)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科。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初审和监督监察;初审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类除外)、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承担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统计工作;协调负责组织对外援助项目和援外资金的申报工作;组织协调经济技术协作洽谈活动;指导商品展览展销市场建设;组织、指导全市性重要展览展销活动;指导企业跨区域投资活动;指导全市企业经济技术协作工作;协调市外驻济经贸机构的管理工作。

(九)人事科。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十)市场秩序科(济源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受理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举报投诉,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承担畜禽屠宰管理的相关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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