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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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能介绍: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我省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以及相关的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依法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授权,承担有关方面的反垄断工作。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福建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推荐全国驰名商标。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对全省工商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十四)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信访、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以及行政事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
(二)政策法规处
拟订工商行政管理立法规划,承担或参与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协调和审核工作,组织协调综合性政策研究,承担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指导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执法工作。
(三)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处
拟订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违法直销、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授权,承担有关方面的反垄断工作。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承担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以及相关的网络体系建设工作。
(五)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
拟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
(六)企业注册处
拟订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负责组织指导实施;依法承担规定范围内的企业登记注册、公司股权出质登记以及企业年度检验工作。
(七)企业监督管理处
拟订监督管理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行为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负责组织指导实施;组织查处违反注册登记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组织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工作。
(八)市场规范管理处
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组织查处市场违法违章行为,组织指导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登记、拍卖行为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九)广告监督管理处
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以及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工作。
(十)财务装备处
组织编制本系统经费预算方案,审查决算方案,监督指导预算执行;负责本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指导本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本系统固定资产监督管理;指导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本系统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规划工作。
(十一)人事教育处
负责全省工商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全省工商系统队伍建设;按规定承办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不含厦门)领导班子管理的有关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