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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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职能介绍:
(一)制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区依法治理工作。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管理法律援助、148法律服务、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和全区的法律顾问工作。
(四)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
(五)指导监督组织、指导、协调做好刑满释放和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就业安置工作与帮教工作,负责区刑满释放和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参与地方规章草案的讨论,承担相关课题调研,组织、指导开展法学理论的研究。
(七)抓好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综合科
1、负责局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部门间的工作关系;
2、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等材料的起草,研究制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3、负责信息、文秘、信访、统计、保密、文印及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局机关的行政事务和财务工作;
5、负责安排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协助党支部全行政系统干警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6、管理局机关和下属各单位的人事工作和各项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编制工作;
8、承办局行政领导和党支部交办的具体事务。
(二)依法治区办公室(挂靠综合科)
1、负责制定全区普法工作意见;
2、指导、检查、督促全区普法规划的实施;
3、制定依法治区工作意见,并协助具体组织实施,指导专项治理工作;
4、开展法学研究,及时为党政领导提供决策性意见;
5、参与建章立制的起草、论证、修改;协助区人大、区政府和相关部门检查和督促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本区的贯彻执行;
6、总结推广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典型经验,负责提出评先、评优的建设性意见。
(三)基层工作管理科
1、制定全区人民调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管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内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构筑大调解格局;
3、抓好对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的提高,参与重大疑难纠纷案件的调解;
4、指导和开展调研工作,总结推广经验,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有效对策,形成社情报告,供领导决策时参考;
5、负责对镇、街道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的管理和业务指导;
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7、组织人员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四)法律服务管理科
1、制定全区法律服务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规划;
2、指导管理辖区内的公证处、律师所、法律援助中心、基层法律服务所业务工作、 148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的工作;
3、帮助指导建立全区各法律服务机构的各项工作制度,并督促实施;
4、受理法律服务工作者违反纪律与职业道德的举报,接受、处理与法律服务相关的申诉;
5、组织法律工作者参加相关的政治业务培训交流,配合上级作好全国司法统一考试;
6、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社区法律服务工作;
7、总结推广法律服务先进经验和典型;
8、完成上级交办的事宜。
(五)基层司法所的职能
1、协助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2、代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及时汇报重大疑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纠纷发展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有效控制事态的扩大与恶化;
3、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复杂、疑难民间纠纷的调解工作;
4、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督促工作人员依法执业;
5、制定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现象;
6、接受广大群众有关法律问题的来电来访,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开展148联动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对本地区治安稳定隐患和不安定因素的排查、治理和防范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法律援助中心与12348法律咨询专线的职能
1、代表政府为经济困难的弱势群体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2、指派公证、律师或基层法律工作者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协调全区各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法律服务;
3、接受广大群众有关法律问题的来电来访,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
4、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参与矛盾纠纷的调解;
5、对突发性事件紧急出警,有效化解和制止事态的发展,避免矛盾的激化;
6、根据群众咨询情况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形成社情报告或动态,供领导决策参考;
7、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8、承担区政府交办的有关法律事务。
(七)公证处的职能
1、制定公证处年度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2、依法代表国家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
3、严格遵守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规定,严格遵守收费标准,依法缴纳各种税费;
4、负责公证处人员的政治学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5、积极参加普法宣传活动,参加社区法律服务,按照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6、做好公证专用纸和卷宗档案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