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湖州南浔区第十批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1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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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报名时间: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3月10日17时止(截止时间具体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面谈、面试。
3、面谈、面试
(1)资格复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材料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复审。相关人员需提交书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①身份证、户口本原件;②学历学位证书(未毕业学士、硕(博)士须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学生证)原件;海外留学回国人员的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认证书原件;③其他有关材料。入围面谈、面试人员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情况不符的,取消面谈、面试资格。
(2)组织面谈、面试:通过资格复审后,进行面谈,面谈结束后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面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面试成绩相同,加试一个专业知识面试题,以加试成绩为最终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3)经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在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阶段放弃或经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经区组织人事部门与用人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沟通后确认是否递补。递补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5、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政策及待遇
招聘的高层次人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在南浔区最低服务期限5年。
参加面试人员来浔的往返路费(不含飞机票、高铁一等座、软卧等)予以报销,在浔面试期间的食宿由招考单位统一负责安排。
七、其他
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由南浔区委组织部、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2-3013686 联系人:魏先生。
原标题: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第十批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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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第十批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需求表.xls
2、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第十批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意向表.doc
中共南浔区委组织部
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