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司法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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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司法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负责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各镇(街)、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主管全区法制宣传及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
三、指导、管理、监督律师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法律服务工作。
四、指导、管理全区法律援助、法律顾问和148法律服务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区人民调解、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与社会治理。
六、领导和管理司法所工作。
七、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公证、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八、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建设、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参与地方性法规的起草、论证、修改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开展对外宣传和交流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